机动车交通事故中,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是划分赔偿责任的直接依据。受害人据此主张医疗费、后续治疗费、护理费等损失,应依法获得支持。
案情简介
委托人系未成年人,因交通事故受伤,经诊断左股骨骨折、头面部软组织擦挫伤、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,住院治疗后出院医嘱要求休息一个月。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事故主要责任、委托人负次要责任。
代理意见与裁判结果
本所司宗江律师代理受害人提起诉讼,围绕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后续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损失依法主张赔偿。法院审理认定:双方均违反交通法规,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、程序合法,予以确认;对方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。判决侵权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,972.70元。
律师提示
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妥善保管事故认定书;治疗期间保存病历、医疗发票、鉴定意见等证据;未成年人受害的,法定代理人应及时主张权利。
判决书(敏感信息已处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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